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京民社发〔2022〕288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安协)搭建安防企业诚信评价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安防诚信平台),为会员企业持续开展诚信评价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目的
为了推进安防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安防企业诚信评价活动提高行业企业诚信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诚信品牌建设能力,树立行业诚信企业标杆,促进安防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 申报条件
适用于在中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安全防范生产、销售、工程、服务的企业。
存续期达到一年以上。
企业经营状况稳定,每年度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能稳定运行。
企业无违法和严重失信记录。如有违规记录撤销或移除后方能申报。
三. 评价内容
按照《北安协诚信[2020]GF-01安防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北安协诚信[2020]GF-02安防企业诚信评价标准》要求,通过依法经营、基础诚信、财税信息、服务项目和社会声誉等五个维度对参评企业诚信经营状况进行评价。
四. 组织机构
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企业评价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安防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和日常事务工作。
五. 评价等级
安防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分为AAA、AA、A三个级别。北安协为通过诚信评价的企业颁发诚信证书及牌匾,证书及牌匾的有效期为一年。
六. 结果应用
1.北安协将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在安防诚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将记录于北安协数据库,诚信结果将应用于北京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及北京安防运维智能服务平台星级用户评价。
3.北安协将评价结果通过行业组织官网、新闻媒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进行宣传推广,并通过《首都安全防范》定期刊登获证企业信息,向行业用户进行推介。
4.诚信证书及牌匾可用于企业宣传、展示、推广、投标。
5.北京市安防建设与安保服务项目中,优先推荐诚信评价企业。
七. 评价流程
1.受理企业委托、实施资料审查、签署企业承诺。
2.指派评价人员,审查企业资料,进行调查评价,编制评定报告,明确评价结论。
3.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专家审定。
4.负责人审核专家意见,签署评价结论。
5.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颁发AAA级、AA级、A级诚信评价证书及牌匾,并网上发布。
八. 其他事项
建立诚信规范与监督有效的诚信评价模式,诚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建立失信企业名单制度。
九. 联系方式
李老师:010-65518865、13717898307
董老师:010-66162013、1851183961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防诚信平台:www.afcxpj.com
北京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2023年1月9日